本报讯(仲水晶庄奕)购买汽车时,销售顾问承诺赠送10次保养,可如今,销售顾问离职,谁来兑现这一承诺?昨天,武进区消协在圆满解决了这起纠
2023-04-14
【资料图】
本报讯(仲水晶 庄奕) 购买汽车时,销售顾问承诺赠送10次保养,可如今,销售顾问离职,谁来兑现这一承诺?昨天,武进区消协在圆满解决了这起纠纷后提醒消费者:购买汽车或其他大额商品,在签署买卖合同时,双方的所有约定都应当在合同中书面体现;有补充协议或其他约定的,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,切勿只做口头约定,以免产生纠纷。
几天前,武进区消协湖塘分会接到张先生的投诉,称其2019年5月在武进汽车城一4S店买了一辆轿车,当时销售顾问承诺送10次保养。最近,他开车去该4S店进行第7次保养时,4S店告知要收费,因为系统中显示车辆只有6次免费保养。张先生电话联系了销售顾问,得知其已离职。张先生遂投诉至消协,要求4S店履约。
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,由于购车时间久远,张先生已找不到购车合同,但其与销售顾问的微信聊天记录明确显示赠送10次免费保养。4S店出示的购车合同显示,合同上没有明确免费保养次数。4S店销售经理称,按照当时公司的规定,只有6次免费保养,所谓的10次免费保养是该销售顾问的个人行为,公司不予认可。
消协工作人员指出,依据《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相关规定,经营者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,视为经营者的行为。销售顾问当时对张先生作出的承诺应当视为4S店的行为。虽然购车合同并未明确车辆免费保养次数,但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,微信聊天记录中的约定可认定为购车合同的一部分,作为购车事项的补充。在消协工作人员的据理力争下,4S店同意将免费保养次数更改为10次,纠纷得到圆满解决。